立案!又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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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前高管被通报批评后,仁智股份(002629)似乎依旧是“麻烦事”不断。
3月25日晚,仁智股份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仁智股份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前高管刚被通报批评
仁智股份成立于2006年9月,后于2011年11月在深交所上市,是一家集油田技术服务的技术研发、方案设计、服务提供及油田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石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光伏工程服务、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
在最新公告中,仁智股份并未透露被立案的原因。不过不久前,因短线交易违规行为,仁智股份时任副总裁陈敏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1月3日,深交所公告称,根据贵州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号)查明的事实,陈敏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陈敏作为仁智股份时任副总裁,在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任职期间,于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8月19日利用“卢某妹”中山证券账户、“卢某原”海通证券账户多次买卖仁智股份股票,存在将持有的仁智股份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成交股数230.79万股,交易金额662.70万元,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陈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公告显示,陈敏曾任上海市富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市乾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2020年5月7日被聘任为仁智股份副总裁,后于2021年5月20日因个人原因辞职。
此外,仁智股份还曾因三项违法事实,而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9月,浙江证监局表示,经查明,ST仁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虚构业务入账,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开立商业承兑汇票事项;未按规定披露资金拆借事项。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仁智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董事长、总裁、代董事会秘书陈昊旻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3年业绩由盈转亏
业绩方面,2022年刚扭亏为盈的仁智股份,在2023年再次重回亏损泥潭。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亿元,同比增长23.56%,归母净利润为-0.35亿元,同比由盈转亏。
对于亏损原因,仁智股份解释称,公司为提升主业竞争力、拓展有效益项目,处置低效资产,产生资产处置损失;同时,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公司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报告期内确认了所属当年的激励计划成本。
剔除以上事项影响,仁智股份认为,公司主业下游客户的需求有所恢复,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有一定改善,经营业绩亏损幅度在缩小。
在2023年年报中,仁智股份表示,公司将增强风险防控、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在油田技术服务方面坚持原有传统能源工程稳健发展,同时依托多年来的工程技术开发、设计、服务经验,探索新的环保项目合作模式,积极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仁智股份同时也提示道,近年来,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原有油田服务业务不断缩减,经营业绩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目前整体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弱。
“公司业务发展受制于市场竞争环境、新客户开拓、人才团队引进、核心竞争力培养等多方面因素,若公司经营管理能力不能满足业务拓展的需求,可能会导致公司业务发展不达预期,将对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仁智股份表示。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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