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也遇“消失的黄金”!加盟商曾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导读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山东黄金也遇“消失的黄金”!加盟商曾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山东黄金也遇“消失的黄金”!加盟商曾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日前,北京朝阳区双井富力广场的中国黄金(600916)北京概念店违规托管,导致价值5000万元黄金消失的事件引发多方关注。

  最新消息显示,该加盟店违法经营,负责人目前已经被羁押。中国黄金内部人士透露,每周都有消费者来中国黄金咨询,对此公司已建立对接机制。据悉,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中国黄金方面表示,“我们在积极配合,暂时还没有进展。”

  这边中国黄金的案件还没有眉目,那边山东黄金(600547)也被爆出遇到“门店消失,投资金条无法取出”的问题。

  据媒体报道,北京一位朱女士在山东黄金门店寄存的投资金条无法取出,涉案门店也早已消失,店铺被重新租赁给中国黄金。

  朱女士提供的金条订购合同显示,2021年10月25日,她在北京紫金珠宝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北京运营中心)购入630克AU9999,购入时基础金价370.19元/克,九五折后价格为351.68元/克,总投资金额221558.72元,约定提货期限为365天。

  报道称,当时门店给朱女士的回购承诺是,如果把黄金“暂存”在店里一段时间,门店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1种进行回购。第1种是按照确认回购处置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的实时金价作为回购处置价格进行结算,如结算价高于购买时的金价,则收取高出金价差额部分总额的5个点作为代理回购处置手续费。第2种是按照购买时的金价作为回购处置价格进行结算。显然,第2种涉及“保本”承诺。

  订购合同盖章处显示,乙方其中一方为北京紫金珠宝有限公司,另一方为山东黄金金源贵友店。3月25日,山东黄金回复媒体表示,紫金珠宝曾是山东黄金加盟商,但自2021年之后就不是了。

  上述朱女士的案例并非个例。2023年7月,北京一位王先生同样向媒体反映,2021年他在北京城乡购物中心的紫金珠宝,花50多万元买了投资金条,不过不是现货交易,当时他和商家签订的合同约定,一年后可以取金条。谁料到期后他发现,商家门口被贴上了封条。彼时,海淀经侦支队表示人已经实施抓捕,等待后续消息。

  天眼查显示,北京紫金珠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包文强,该公司今年2月29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经营范围显示,该公司只有经营实物黄金制品的资质,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有律师表示,根据紫金珠宝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内容来看,该公司的经营并非实物黄金,而是带有金融理财属性的黄金交易品。

  天眼查显示,北京紫金珠宝有限公司曾发生两次法人变更,2020年8月31日由战青峰变更为杜昕洋,2022年5月26日,变更为包文强。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紫金珠宝有限公司还曾涉及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据2018年9月13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一则法律文书显示。Z某某、B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依法批准,通过口口相传、主动游说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假借销售珠宝玉石,委托保管的形式,承诺在一定期限给付高额利息并还付本金,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严重扰乱社会金融秩序,其中上诉人Z某某吸收资金2852000元,上诉人B某某吸收资金1352000元,均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据“店长直聘”招聘网站显示,紫金珠宝是行业内少有的集贵金属和珠宝产品设计、销售、保管、投资、受托回购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商,同时是集线下门店、线上电商平台、银行渠道、团队直销于一体的全域零售服务商。紫金珠宝是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紫金银行(601860)等12家银行总行的贵金属产品供应商。

  对于近期案件,山东黄金方面回应称,紫金珠宝从2021年开始就已不再是山东黄金的加盟商。山东黄金还因紫金珠宝从事法律禁止的业务向警方报案,同时也重申禁止所有加盟店从事相关(金融类)的促销活动。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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