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实控人或涉1亿“分手费”, A股一年内8起“天价离婚案”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丽人丽妆实控人或涉1亿“分手费”, A股一年内8起“天价离婚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记者朱艺艺 杭州报道
“共患难易同富贵难”的剧情,时常在A股上演。
上市未满四年,丽人丽妆(605136)(605136.SH)因实控人离婚风波屡受关注。
就在3月25日晚间,丽人丽妆一纸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因涉及离婚后财产纠纷,其前妻翁淑华请求将登记在黄韬名下的合计1.34亿股公司股份中的1/8股权份额,即1674.7538万股进行股权划转。以丽人丽妆3月26日收盘价8.04元/股推算,该股权对应市值约1.35亿元。
公司强调,“截至公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尚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审理时间及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实际控制人权益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今年2月,丽人丽妆亦提到,因黄韬与翁淑华的离婚纠纷,黄韬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
“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潜在变动的可能,公司都会予以公告披露。”4月7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丽人丽妆证券部,对方解释,但关于实控人离婚财产纠纷的具体细节,其表示“并不清楚”。
这场“离婚大战”如何收场尚未可知,不过丽人丽妆在二级市场表现低迷。
截至4月3日收盘,丽人丽妆收盘价为8.41元/股,较其2020年上市初期曾达到54.89元/股的高光时刻,已跌去80%。
微博“寻夫”,揭开天价离婚风波
丽人丽妆实控人黄韬与其前妻翁淑华的恩怨,可追溯至三年前。
2021年3月8日,三八妇女节当天,微博用户“丽人丽妆翁淑华”发布长文寻夫,其自称丈夫是丽人丽妆董事长黄韬,喊话黄韬履行家庭责任。
“丽人丽妆翁淑华”自称丽人丽妆的001号,她透露,“十几年前,家里比较困难,我一边在家照顾生病的黄韬,一边经营着一家淘宝店(也就是现在的丽人丽妆)”。
消息发布的第二天(2021年3月9日),丽人丽妆应声跌停,总市值蒸发超10亿元。
这一微博“寻夫”之举,距离公司登陆A股仅过去半年时间。
丽人丽妆于2020年9月29日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从上市首日开始,公司连续12个交易日收获涨停,公司股价一度拉升至54.89元/股,总市值超过220亿元。
针对翁淑华的公开喊话,上交所于2021年3月向丽人丽妆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媒体报道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此后,这对创业夫妇的恩怨纠葛时不时出现在丽人丽妆的公告中。
2021年7月,丽人丽妆公告称,公司实控人黄韬因个人与配偶翁淑华离婚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等诉讼目前不涉及财产分割,翁淑华因此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导致黄韬持有公司1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被司法冻结。
尽管这部分股份司法冻结于2022年8月短暂解除,但一年后,此事又起波澜。
2023年11月,丽人丽妆披露进展称,公司实控人黄韬与翁淑华的离婚纠纷已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黄韬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历经微博“寻夫”、财产保全、股份司法冻结等诸多环节后,今年2月,丽人丽妆进一步披露,根据公司实控人黄韬收悉的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执行裁定书》,黄韬持有被冻结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
2023年年报披露,作为丽人丽妆实控人,黄韬目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约1.34亿股,持股比例为33.46%。此外,他还通过参股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上市公司部分股份。
业绩波动明显,去年扭亏为盈
尽管黄韬与其前妻的离婚财产纠纷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尚存不确定,但丽人丽妆的股价却折射出投资者的信心。
目前,丽人丽妆的股价在8元/股左右徘徊,远低于2020年9月首发上市的发行价12.23元/股,较其上市初期54.89元/股的巅峰时刻,已跌去80%。
4月7日,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秦伟立律师向记者分析,“上市公司实控人的婚变之所以会对股价造成或大或小的影响,一方面在于其可能引发投资者对控股股东运营能力的信任危机,另一方面在于股票分割可能会动摇公司的控制权,引起投资者对公司当下和未来经营决策的担忧。”在他看来,“离婚双方可以通过签署维持一致行动人协议或表决权委托等相关法律文件,一方配偶签署承诺函、承诺不谋求控制权、遵守股票锁定、减持承诺,优先选择折价补偿等方式避免上市公司控制权遭受影响。”
近几年,丽人丽妆业绩波动明显,甚至一度陷入亏损。
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34.20亿元、36.15亿元和38.7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7亿元、2.52亿元和2.86亿元,营收和净利润逐年稳健增长。
在上市首年(2020年),公司交出不错的成绩单:营收46.00亿元,归母净利润3.39亿元,两项指标保持双位数增长。
2021年公司营收下滑,2022年更是遭遇营收、归母净利润“双降”:营收32.42亿元,同比下降21.98%,归母净利润为亏损的1.39亿元。
2023年,获益于新兴渠道业务增长、自有品牌进展顺利、存货结构改善及整体费用控制等因素,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归母净利润为0.30亿元,但相比前几年的净利润规模,已是逊色不少。
此外,股东在公司上市以后的频繁减持,也让市场观望。今年1月31日,丽人丽妆公告称,因执行减持计划,股东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2022年11月8日至2024年1月31日,合计持股比例由8.01%下降至6.91%,减持1.10%股份。
在此之前,丽人丽妆多位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Asia-Pacific、Milestone、Crescent Lily均通过减持行动,将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丽人丽妆上市前战略入股的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阿里网络”)曾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仅次于公司实控人黄韬。
不过,2023年12月初,为实现阿里网络突出主业、非主业业务独立发展,阿里网络决定实施存续分立,将其持有的丽人丽妆全部7037.67万股(占比17.57%),按照11.26元/股的价格,合计7.92亿元转让给分立后新设公司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继相应股份。
一年内8起“天价离婚案”
除了丽人丽妆,近年来A股“天价离婚”事件屡见不鲜。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从2023年4月至今一年时间内,就有三六零(601360)(601360.SH)、卓胜微(300782)(300782.SZ)、合力科技(603917)(603917.SH)、国光股份(002749)(002749.SZ)、邦彦技术(688132.SH)、长春高新(000661)(000661.SZ)、醋化股份(603968)(603968.SH)、铭利达(301268)(301268.SZ)等8家上市公司,先后发布公司实控人或重要股东因离婚财产分割导致股份权益变动的公告,其中“分手费”不乏数十亿元。
以铭利达为例,4月2日晚间,铭利达实控人陶诚和卢萍芳经协商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财产分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陶诚拟将其直接持有、间接持有的合计约7424万股上市公司股票,分割过户给卢萍芳。
以4月3日铭利达收盘价22.65元/股推算,上述股份对应市值约17亿元。
无独有偶,今年1月,长春高新“灵魂人物”、第二大股东金磊因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拟将所持公司3001.41万股,分割至前妻王思勉名下。按长春高新1月11日收盘价133.41元/股推算,金磊付出代价高达40亿元。
随着不断涌现的“天价离婚”事件,引起投资者关注,不免引发市场对股权分割是否涉嫌“绕道减持”的质疑。
长春高新在公告中强调,“金磊、王思勉仍将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各自所持有的长春高新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联席合伙人刘妍君也曾向记者分析指出,“根据长春高新的公告表述,本次股权变动依法合规,随着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完善,‘离婚式减持’被监管高度关注,操作的空间并不大。”
此外,记者查询可知,2023年8月,沪深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适用问题答投资者问中,明确大股东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持续共用大股东减持额度。
上述《实施细则》明确提到,“大股东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后进行减持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需要持续共用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的预披露义务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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