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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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减持上市公司彤程新材(603650)股份超过5%,却没有及时报告,也没有停止买卖。
4月3日晚,彤程新材公告,公司一名股东因违规减持,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该股东承诺,将购回超比例减持股份。
股东被罚
公告显示,彤程新材股东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舟山宇彤”)作为彤程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在2021年8月2日至2023年11月2日期间,因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减少了4.76%。
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期间,舟山宇彤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彤程新材股份,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继续减少了0.25%,累计减少达到5.01%。
但舟山宇彤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停止买卖公司股份。直到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月4日期间继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变动比例达到5.2%后,才于2024年1月4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舟山宇彤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
三轮减持
彤程新材于2018年在A股上市,目前市值超过160亿元。公司上市前,舟山宇彤(当时名称为“舟山市宇通投资合伙企业”)已是公司股东。彤程新材上市后,舟山宇彤持股比例为10.11%,其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1年6月28日,其持有的彤程新材股份解除限售。2021年8月20日,彤程新材首次披露舟山宇彤的减持计划,其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减持不超过1250万股彤程新材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2.1%。
2021年8月27日至12月30日,舟山宇彤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彤程新材约1250万股,完成了减持计划。
2022年9月19日,彤程新材再次披露舟山宇彤减持计划,舟山宇彤拟减持不超过118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8%。
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4月18日,舟山宇彤合计减持1177万股,完成减持计划。且在此期间,舟山宇彤完成了更名。
紧接着,舟山宇彤的第三次减持计划于2023年7月24日公布。其拟再次减持不超过700万股,即不超过彤程新材总股本的1.18%。最终,舟山宇彤在2023年9月22日至2024年1月4日,合计减持彤程新材552.3万股。
在这个过程中,舟山宇彤于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期间,股份累计减少达到了5.01%。但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停止买卖。
将购回超比例减持股份
根据今年1月彤程新材披露的公告,舟山宇彤前后三轮减持,共减持了2979.3万股,变动比例为4.97%,主动减持未及5%。
舟山宇彤也对违规减持事项进行了说明,其表示,此次违规减持主要系相关工作人员对于法律法规中权益变动相关条款理解不深刻,虽主动减持比例未达5%,但忽略了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化带来的被动稀释影响,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
舟山宇彤已深刻认识到问题所在,并对该行为给市场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舟山宇彤承诺,将购回超比例减持的118.79万股股份,同时按《证券法》规定,在购回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将购回股票产生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且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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