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信披规定 西藏珠峰及其责任人被警示

导读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违反信披规定 西藏珠峰及其责任人被警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6月7日讯上交所昨日...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违反信披规定 西藏珠峰及其责任人被警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6月7日讯上交所昨日发布《关于对西藏珠峰(600338)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经上交所查明,2024年1月31日,西藏珠峰(600338.SZ)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14871万元到-9914万元,预计扣非净利润为-4644万元到-3096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由于期末调汇形成的汇兑损失,最终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原因,预计2023年净利润为-22871万元至-17914万元,预计扣非净利润为-24174万元到-19217万元。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1370.67万元,实现扣非净利润-22673.92万元。

  上交所认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应当根据会计准则对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西藏珠峰业绩预告中关于净利润、扣非净利润披露不准确,与实际业绩差异幅度较大,且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西藏珠峰前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5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

  西藏珠峰时任董事长黄建荣,时任总经理张杰元,时任财务总监宋孜谦,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晗东,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西藏珠峰及黄建荣、张杰元、宋孜谦、胡晗东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信息显示,西藏珠峰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矿山采掘和选矿,锂盐湖资源的开发。4月30日,西藏珠峰发布2024年一季度业绩报告,当期营业收入3.07亿元,同比下降38.98%,归母净利润-0.25亿元,同比由盈转亏。

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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