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收入确认时间)
导读 您好,今天张张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收入确认时间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
您好,今天张张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收入确认时间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水中月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与收入的确认是不一致 实际工作中很多的财务人员认为有收入才纳税,无收入不纳税,增值税的缴纳按照账面是否有收入确定是否纳税。
2、这种观点是否正确,收入确认和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一致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xx)》对销售(货物)商品收入确认的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4、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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